员工维权手册(简)

员工维权手册 uDp红一点

目录uDp红一点

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uDp红一点

    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uDp红一点

    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uDp红一点

    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uDp红一点

    4.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uDp红一点

    5.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uDp红一点

    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uDp红一点

    7.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uDp红一点

    8.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uDp红一点

    9.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uDp红一点

    10.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uDp红一点

    1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uDp红一点

    12.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uDp红一点

    1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uDp红一点

    14.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uDp红一点

    15.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uDp红一点

    16. 员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uDp红一点

    17.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uDp红一点

    18.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uDp红一点

    19.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uDp红一点

    20.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uDp红一点

    2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uDp红一点

    22.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uDp红一点

    23.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uDp红一点

    2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uDp红一点

    2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uDp红一点

    26.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uDp红一点

    27.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uDp红一点

    28.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uDp红一点

    29.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uDp红一点

30.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uDp红一点

31.员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uDp红一点

    32.员工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uDp红一点

    33.员工工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uDp红一点

    34. 员工有权参加失业保险uDp红一点

    35.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uDp红一点

二、如何维护您的权利uDp红一点

    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uDp红一点

    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uDp红一点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uDp红一点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uDp红一点

    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规定uDp红一点

    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uDp红一点

    7.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uDp红一点

三、履行您的义务uDp红一点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uDp红一点

    2.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uDp红一点

    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uDp红一点

    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uDp红一点

四、给您提个醒uDp红一点

    1.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uDp红一点

    2.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uDp红一点

    3.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uDp红一点

    4.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uDp红一点

    5.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uDp红一点

    6.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uDp红一点

7.非法用工主体招用的职工也享有劳动保障权益uDp红一点

五、联系方式:如需咨询或聘请北京专业律师请电邮:zixun@hongyidian.com,律师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您。uDp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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