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配偶及近亲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配偶:
父母:
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及其配偶
14.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二、是否有配偶、父母、年满18 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
是□ 否□
如是,请填报各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您在该公司任职的情况。
四、是否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或者未偿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或者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曾担任破产清算、关停并转或有类似情况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和是否负有个人责任。
六、是否曾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和是否负有个人责任。
七、是否曾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是否曾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八、是否曾因违反《证券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等证券市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九、是否存在《公司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除第七、八条以外,是否曾因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而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者正在处于有关诉讼程序中?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一、是否因涉嫌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正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或者涉及有关行政程序?是否曾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而受到惩戒?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二、您及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三、过去或者现在是否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拥有除前项以外的其他利益?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四、是否参加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或者认可的证券业务培训?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五、是否已明确知悉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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