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制作指引》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一、为规范我市律师(以下简称为“律师”)对外出具律师函的内容和格式,提高法律文书的整体质量,有效规避执业风险,律师应当按照本指引的具体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二、律师函是事务所应委托人的请求,在客户有偿付费的前提下,指派律师针对特定法律事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运用法律向第三方进行披露和分析,为达到某种效果而制作和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律师函授权书和/或承诺函,对其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委托人拒绝出具律师函授权书和/或承诺函的,律师应当拒绝出具律师函。
三、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拟出具的律师函中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或委托人授权披露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提供专业建议,尽量帮助客户达到其预期效果。
四、律师在出具律师函时如果需要发表涉及委托人权利处置的意见,应认真分析和验证该项意见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并应征询委托人意见及取得委托人的书面授权。
五、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本指引相关规定。由于律师函的适用范围较广,本指引的某些具体规定或文字描述确实不适用的,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内容与格式灵活作出适当修改。
六、律师函起草完成后,律师应当将草稿发给委托人确认。委托人提出修改意见的,律师应在本指引所规定的原则范围内决定予以修改或者向委托人说明不能修改的理由。如委托人坚持其修改意见且该意见违背本指引原则性规定的,律师应当拒绝出具。
七、律师出具律师函,应当谨慎运用法律语言,不得随意适用绝对性的措辞,不得随意作出结论性的意见。
第二部分内容与格式
第一节引言
一、说明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合同或授权出具。
二、说明指派××律师就××事宜出具。
三、说明根据××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出具。
第二节正文
一、基本事实综述
……
注释:
(一)律师函的事实部分主要是通过叙述的表达方式进行,应明确通过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内容而获悉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
资源售价:1 点在线下载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