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标准-红一点网

关于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标准-红一点网MV6红一点


MV6红一点

关于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MV6红一点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财政局:MV6红一点

为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工作,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沪府发〔2014〕30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MV6红一点

一、参保登记MV6红一点

(一)符合《办法》规定的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MV6红一点

(二)参保人员登记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MV6红一点

二、个人缴费MV6红一点

(一)参保人员按自然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MV6红一点

(二)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下简称养老金)年龄的,到龄当年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费)。MV6红一点

(三)参保人员在职保停止缴费的,停止缴费当年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MV6红一点

三、集体补助MV6红一点

村集体(社区)、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或资助的,应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MV6红一点

四、补缴MV6红一点

(一)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可以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保险费。MV6红一点

(二)本市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农村户籍参保人员,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镇户籍参保人员,在不足年份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年满60周岁,也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MV6红一点

(三)补缴标准由参保人员按办理补缴费手续时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MV6红一点

(四)补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MV6红一点

五、养老保险待遇领取MV6红一点

(一)已享受职保、镇保和征地养老待遇的人员,不能享受养老金。MV6红一点

(二)本市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农村户籍参保人员,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镇户籍参保人员,在不足年份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MV6红一点

(三)本市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农村户籍参保人员,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城镇户籍参保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MV6红一点

(四)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经办机构审核后,自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MV6红一点

(五)领取养老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停止发放养老金。服刑期满后,本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自办理申请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MV6红一点

(六)养老金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MV6红一点

六、个人账户管理MV6红一点

(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负责管理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计入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含对应的利息)。MV6红一点

(二)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缴费部分;区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的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的养老保险费记入政府补贴部分;村集体(社区)、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的补助或资助记入集体补助部分。MV6红一点

(三)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自然年度计息。MV6红一点

参保人员当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从记入个人账户的次月起开始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存满全年的,根据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年利息;未存满全年的,根据实际存续的月份数乘以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十二分之一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利息后见分进角。MV6红一点

(四)市社保中心每年向参保人员发放个人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可以到经办机构查询本人个人账户信息。MV6红一点

(五)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个人账户对应项目的储存额余额中相应扣除,除出现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情况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MV6红一点

七、转移接续MV6红一点

(一)参保人员缴费期间户籍所在区县发生变化的,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户籍所在地。

红一点,版权所有丨如未注明,均为原创丨本网站采用BY-NC-SA协议进行授权,转载请注明本文固定链接
喜欢 ()or分享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