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拟定。除了就离婚问题本身不能反悔向法院起诉以外,离婚协议书内涉及的关于财产分配及孩子抚养、探视问题,因为某些重要事由的发生或者改变,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律师在起草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分配的措词设计,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讲座提供的两份协议书,在财产问题上,虽然两份都有诉讼的可能,但是,显然第一份比第二份要清楚,明晰。
2、律师带领当事人去民政局,或者为当事人讲解民政局的办案过程。
1)申请
申请人:夫妻双方
受理机关: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所持证件或者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2)审查
审查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内容:是否符合协议离婚法定条件
方式:当面询问及书面审查
3)结案
予以登记离婚,发放离婚证:符合协议离婚条件
不予以登记离婚: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
(二)在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出于某些原因,即使是双方协商离婚,也有可能双方都愿意去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例如:外国人在中国离婚。
调解书的优点:一、非有法定理由不能上诉;二、当事人签收完毕就立即生效。
律师在此间要注意一直做好协调工作,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以利于领取调解书的工作全部当场顺利完成。
★★以收养案件为例:
建立收养关系,包括国内公民收养国内孩子,国外公民收养国内孩子,国内公民收养国外孩子。
律师办理建立收养关系的流程:
1、接待当事人
在做国内收养时,律师要注意的是,与当事人做谈话时,了解当事人收养或者送养的意图,然后审查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符合《收养法》以及《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收集办理收养证所需要的各类材料、证件、证明。
2、就当事人能否成功收养孩子做出分析,并成功收养后家庭亲属关系发生变化,财产关系可能因此而发生的变化要对当事人做出分析;
3、根据收养登记程序带领当事人领取收养证及办理户口。(要点:本案中的当事人必须要亲自到场,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须经有关机关证明或者公证。)
4、是否办理收养公证,依据当事人的意思。收养经过公证的,解除时也需要公证。
收养子女的一般程序:
一、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收养登记的步骤
在线下载列表
资源售价:1 点
下载地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