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代理词(例1)

提交的证据17-19***的借条和欠条的真实性,是认可真实性的,但并非夫妻共同债权。为此,提交了证据13第1页及证据14、17、可以证明A农业银行1015账户内的资金全部来源于C,该卡实际是C让A代为进行煤炭生意的生意卡,从账户可以清晰地看到,C的600万元进入A的账户后,很快被转出550万用于购煤,此后***不断还款,该账户内的进项总合为558万元左右,也没有超过600万元。WMG红一点

WMG红一点

欠条之所以写了A的名字,是因为当时A一直是煤炭生意的经手人,煤炭生意的另一经手人是**,在B的证据19欠条一张,我们看到***写的也是欠A和**钱,而并非写了A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当时追款时一直是A和**在经手,所以最后一张欠条就写了欠A和**钱,这进一步说明这笔欠款不是针对A的,而是对C的550万煤款的欠款。WMG红一点

为此,A提交了证据39、40、41、75来证明,确无此夫妻债权,这其中包括***的一笔还款银行记录、***本人的证人证言,欠条中所提到的**的证人证言,证明***已归还一部分欠款,全部还到原告中国农业银行1015账户里去,而且是还给合作伙伴C,A只是代理人。WMG红一点

原告的证据已形成完整的链条,该债权的数额不是4116787.7万元,因为***已归还一部分款项,其余部分***也无力偿还,其次,债权也与本案当事人无关,因此不同意分割该项所谓的共同债权。WMG红一点

**80WMG红一点

提交的对**80万的债权是一份不能证实真实性的邮件,其提交的转账明细也与80万元的数额相差甚远,其中一笔是18191元,另一笔是312103元,真实的情况原告已在书面质证意见中作出了说明,即原告于201110日向被告7001招商银行卡汇款981504万元(该笔汇款从提交的补充证据17被告招商银行7001账户明细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该笔款项为筹集朋友资金做项目后所获收益。原告因工作繁忙,便拜托被告将该笔收益分给当时的出资人。从的招商银行账户可以清晰地看到,在收到上述981504元后,于201112日至16日,********等多人转账,均为向出资人分红。从具体金额上也可推知该两笔转账不可能是给的借款,而是分红。无论借款人实际需要的金额是多少,借款人一般都会借整数位的金额,以方便记忆和归还,不可能借18191元、310917元这样精确到个位的数额,这确是经计算后应分给**的分红。WMG红一点

因此,被告证据不能证实借款的真实存在。WMG红一点

、北京******有限公司135万元WMG红一点

提交了证据21主张有对**公司的135万元债权,对此,提交证据46-48

在线下载列表

资源售价:1 点

下载地址1

红一点,版权所有丨如未注明,均为原创丨本网站采用BY-NC-SA协议进行授权,转载请注明本文固定链接
喜欢 ()or分享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