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投资。公司在中国或海外没有任何其他子公司、合伙、分支机构或办公室,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任何主体中持股或拥有类似权益,亦不通过合同等其他安排在其他任何主体中有表决权或控制权。
3.1.3不冲突。各交易文件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公司及现有股东(如适用)的章程或其它组织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公司及现有股东均已经获得了进行交易文件项下的交易所必需的所有第三方同意或授权。公司与任何其他实体之间的重大协议或合同(如本协议第3.1.12款所定义)不会因各交易文件的签署或履行而终止,也不会受到各交易文件的重大影响;公司及现有股东签署各交易文件不构成对其与第三方间任何合同的违约。
3.1.4公司有效存续。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公司所有的章程已合法有效地获得登记(如要求),并且都是有效及具有可执行力的。公司章程中所详述的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章程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和中国法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所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在中国法律规定下的证照、批准、许可都已经依法申请并获得;并且所有的这些许可都是有效存续的。公司已通过有关政府主管机关对公司证照许可的年检(如有)。包括董事会、股东会记录、公司股东名册在内的公司的文件一直被妥善保管并完整、准确地记录着应记录于此类文件的事宜。
3.1.5财务报告。公司的所有审计账目及管理账目均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而制定且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有关账目日期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公司之财务记录和资料完全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以及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包括账册、股权变化记录、财务报表及所有其他公司记录在内的全部文件皆按中国法律要求和商业常规保管并完全由公司掌握,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交易皆准确、规范地记录在案。公司不存在账外现金销售收入、账外负债、现有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与关联方财务收支混同或其他重大的内部控制漏洞等问题。
公司向本轮投资者提供的截止于【】年【】月【】日(“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相关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连同所有相关附注和附表(“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相关期间或相关基准日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自资产负债表日以来,(i)除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外,没有触发公司债务提前到期的事件发生;(ii)没有任何公司财产被处理或脱离公司的掌管,公司没有签署任何导致公司产生非日常财务支出的文件,亦未产生任何此类责任。
3.1.6未披露债务。公司不存在财务报表中未体现的任何其他债务,但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债务,且不为本协议所禁止、不会对公司的任何股东或公司本身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除外;公司从未为其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也从未以其财产设定任何抵押、质押及其它担保权。
3.1.7股本结构。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中所载的注册资本权益结构与公司向本轮投资者提供的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记载完全一致,且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股本结构,不存在虚假出资。公司、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关于公司股权或股权转让款、出资款的争议。公司的股权上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的担保权益,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期权或者任何性质的转换权或优先权),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股权被强制出售或处分的情形。除披露清单中所披露的,公司不存在现有股东(包括员工持股平台的各合伙人)代第三方持有股权、股东权益或财产份额的情形,也不存在现有股东(包括员工持股平台的各合伙人)许诺将其股权、股东权益或财产份额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形; 公司、现有股东(包括员工持股平台的各合伙人)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管理层、员工及核心员工(定义见下文))承诺或实际发行过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中所载的股东权益、财产份额之外的任何权益、股份、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期权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可获得公司股权的计划或任何其他可能会稀释或摊薄本轮投资者在公司股份或股权比例的股权激励或类似安排。
3.1.8无变化。从资产负债表日起,除披露清单披露并由本轮投资者书面认可外,公司没有下列行为:
(1)提前偿还债务;
资源售价:1 点在线下载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