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适合中小企业(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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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修改公司章程;dtk红一点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dtk红一点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dtk红一点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dtk红一点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dtk红一点

第十七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tk红一点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dtk红一点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dtk红一点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dtk红一点

(2)执行股东会决议;dtk红一点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dtk红一点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dtk红一点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dtk红一点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dtk红一点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dtk红一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dtk红一点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dtk红一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dtk红一点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dtk红一点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dtk红一点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dtk红一点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dtk红一点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dtk红一点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dtk红一点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dtk红一点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dtk红一点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dtk红一点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dtk红一点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dtk红一点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dtk红一点

   (1)检查公司财务;dtk红一点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dtk红一点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dtk红一点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dtk红一点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提起诉讼;dtk红一点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dtk红一点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dtk红一点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dtk红一点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dtk红一点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dtk红一点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dtk红一点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dtk红一点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dtk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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